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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立法动态进行选题
2024-08-15 10:19论文选题 人已围观 作者:子桐 来源:子桐法学观察
简介立法动态是指立法层面最新出现的动态情况,对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价值较大的包括特定修订草案的公布、审议稿的公布与审议、征求意见稿的公布以及正式法律条文的公布等。 这些重要...
大家好今天为大家讲解一下,如何利用立法动态来进行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
立法动态是指立法层面最新出现的动态情况,对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价值较大的包括特定修订草案的公布、审议稿的公布与审议、征求意见稿的公布以及正式法律条文的公布等。
这些重要立法文件的公布预示着现行规范在中短期内可能要面临重大变化,那么有变化就有讨论的空间。
立法动态选题的最典型模式是采用兼评的方式,例如下面这三个选题:
1、商事主体登记与备案之辨——兼评《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
2、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与民法典物权编编纂——兼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物权编
3、未届出资期限股权转让股东补充责任合理性之检视——兼评《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
这三个选题是以未正式公布的草案或者审议稿为对象的选题,可以采用两种模式:
一是在既定学术话题的框架下,讨论草案或者审议稿;
二是直接对草案或审议稿进行讨论。
两者的最终落脚点也略有不同,前者是一种宏观的学术话题讨论,以现行制度的考察为主线,以草案或审议稿所体现的动态内容为辅助,综合讨论对应的学术话题。后者则是直接提出草案或审议稿的完善建议。
这种选题模式需要兼顾研究的前瞻性,对草案或审议稿的优化完善提供明确的意见。
此外,还有以最新公布的立法文件为对象的选题,例如:
1、《民法典》抵押物转让规则新解——兼评《民法典》第406条
2、个人破产制度与公证制度的耦合性——兼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这种选题难度略大,因为最新的正式立法文件的公布意味着立法机构已经经过反复推敲和审议,虽然不能说没有不足之处,但是对最新立法寻找不足并给出建设性的建议是一件难度很大的事情。如果倾向于这种选题,建议大家可以与最新的司法实践进行关联,降低撰写难度。不过,对理论水平要求较高的学术型学位的同学可以尝试以立法文件考察为主的选题。
立法动态是指立法层面最新出现的动态情况,对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价值较大的包括特定修订草案的公布、审议稿的公布与审议、征求意见稿的公布以及正式法律条文的公布等。
这些重要立法文件的公布预示着现行规范在中短期内可能要面临重大变化,那么有变化就有讨论的空间。
立法动态选题的最典型模式是采用兼评的方式,例如下面这三个选题:
1、商事主体登记与备案之辨——兼评《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
2、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与民法典物权编编纂——兼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物权编
3、未届出资期限股权转让股东补充责任合理性之检视——兼评《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
这三个选题是以未正式公布的草案或者审议稿为对象的选题,可以采用两种模式:
一是在既定学术话题的框架下,讨论草案或者审议稿;
二是直接对草案或审议稿进行讨论。
两者的最终落脚点也略有不同,前者是一种宏观的学术话题讨论,以现行制度的考察为主线,以草案或审议稿所体现的动态内容为辅助,综合讨论对应的学术话题。后者则是直接提出草案或审议稿的完善建议。
这种选题模式需要兼顾研究的前瞻性,对草案或审议稿的优化完善提供明确的意见。
此外,还有以最新公布的立法文件为对象的选题,例如:
1、《民法典》抵押物转让规则新解——兼评《民法典》第406条
2、个人破产制度与公证制度的耦合性——兼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这种选题难度略大,因为最新的正式立法文件的公布意味着立法机构已经经过反复推敲和审议,虽然不能说没有不足之处,但是对最新立法寻找不足并给出建设性的建议是一件难度很大的事情。如果倾向于这种选题,建议大家可以与最新的司法实践进行关联,降低撰写难度。不过,对理论水平要求较高的学术型学位的同学可以尝试以立法文件考察为主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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